14. 什么是科技型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以科技人员为主体,由科技人员领办和创办,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科学研究、研制、生产、销售,以科技成果商品化以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高新产品为主要内容的知识密集型经济实体。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营业务一般须属于下述规定的技术领域:电子与信息;生物与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高技术服务业;农业与农村;航空与航天;地球、空间、海洋工程;核应用技术。15. 什么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设立,专门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基金。16.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支持重点是什么?
科技部组织专家编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和年度申报工作通知,通过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网站(www.innofund.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明确创新基金年度优先支持的重点、技术领域及方向。17.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支持项目主要有哪几类?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支持项目主要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等三类项目。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对创业初期、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扶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资助,鼓励优秀人才的创新创业。支持的技术创新领域依据科技部发布的《201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同时,优先支持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关键技术创新。
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业开展的基础性、公益性和开放性的专业技术服务给予资助。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128号)的规定,通过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支持方式,对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及相关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支持。
18.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主要支持方式是什么?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主要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注入等方式,对创业初期、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支持的各种所有制类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或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资金支持。19. 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企业和单位应具备什么条件?
申报创新基金项目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且申报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持续创新的意识。企业的大学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企业须由中方控股,但由具有外国身份的留学人员个人控股的企业除外,须提供留学身份证明。申报创新基金项目的服务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的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已运行2年以上;具有明确的服务方向,持续性开展公共技术服务;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服务对象群体,较好的服务基础、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效;具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服务团队,大学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占全体人员的6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的公共技术服务收入须占营业总收入的60%以上。
20. 如何申报科技创新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企业可以登录网络工作系统进行网上申报。(一)注册
1.企业登录当地推荐单位的网站(也可以通过科技部创新基金网站www.innofund.gov.cn进入当地推荐单位网站 ),在线填写企业信息,进行注册登记;
2.从网站上下载并填写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3.企业将(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的注册资料送交当地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认证;
4.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认证意见。
(二)申报
1.企业按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再次登录当地推荐单位网站,选择申报项目栏目进行操作;
2.企业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了解和明确操作要求;
3.企业填写申报材料(创新基金申报系统提供了详细的指标定义和解释、填报说明和要求、以及相关学习知识,企业完全可以独立完成填报过程);
4.企业将完成的内容发送给推荐,同时将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的认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附件报送推荐单位;
5.推荐单位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企业修改完善后提交;
6. 推荐单位接收企业申报的项目经审核后,网上激活,完成项目的申报。
(三)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1. 网址:www.innofund.gov.cn。
2. 通信地址:北京3823信箱复兴路12号C座三层,邮编:100038。
3. 受理处电话:010-63923530至3537;传真:010-639235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