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什么是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是指经过认定,从事以下规定范围内业务的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包括:1. 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包括软件研发及外包、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和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等;
2. 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包括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运营服务和企业供应链服务等;
3. 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此外,申请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需要该企业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且其向境外客户提供的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
59. 怎样申请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根据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向所在示范城市人民政府科技部门提出申请,由示范城市人民政府科技部门会同本级商务、财政、税务和发展改革部门联合评审并发文认定。60.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厦门等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实行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61.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有哪些?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包括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网站附件 www.most.gov.cn/fggw/zfwj/zfwj2008/200804/t20080428_61006.html)62. 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63. 高新技术企业应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 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 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 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详见科学技术部网站附件 www.most.gov.cn/tztg/200807/t20080711_63012.htm)
64. 企业如何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首先,进行自我评价。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前,企业应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认定标准,客观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则可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www.innocom.gov.cn)上进行企业注册登记。第二步,进行网上注册登记。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写注册登记表,将填好的注册登记表发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完成企业身份确认,并将用户名和密码通过网络告知企业。
第三步,企业提交认定申请。企业根据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上认定管理系统,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发至认定机构,并报送认定申请书、知识产权证书、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等证明企业符合认定条件的材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组织开展相关认定工作。经认定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65. 高新技术企业享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研究开发投入经确认可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66.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多久?如何申请复审?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企业应在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企业想继续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须重新认定。复审时重点审查上述认定条件中的第四条,并同样需进行公示与备案。
67. 哪些企业属于动漫企业?
根据《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文市发(2008)51号),动漫企业是指从事漫画创作、动画创作与制作、网络动漫(含手机动漫)创作与制作、动漫舞台剧(节)目制作与演出、动漫软件开发、动漫衍生产品研发和设计的企业68. 动漫企业应符合哪些标准?
申请认定为动漫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一)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动漫企业经营动漫产品的主营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三)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收入占主营收入的50%以上;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或通过国家动漫人才专业认证的、从事动漫产品开发或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l0%以上;
(五)具有从事动漫产品开发或相应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工作场所;
(六)动漫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当年营业收入8%以上;
(七)动漫产品内容积极健康,无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八)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守法经营。
69. 如何申请动漫企业认定
企业认为符合上述动漫企业认定标准的,可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与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动漫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省级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动漫企业认定申请书(请到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下载附件:www.chinatax.gov.cn/n8136506/n8136563/n8193451/n8946067/n8951084/9275054.html);
-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5.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含出租方的产权证明);
6.开发、生产、创作、经营的动漫产品列表、销售合同及销售合同约定的款项银行入账证明;
7.自主开发、生产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漫产品的情况说明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版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知识产权证书的复印件);
8.由有关行政机关颁发的从事相关业务所涉及的行政许可证件复印件;
9.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年度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企业经营情况,以及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10.认定机构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省级认定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动漫企业申请材料报送全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文化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由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省级认定机构根据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向企业颁发“动漫企业证书”并附其本年度动漫产品列表。
70. 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9号),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经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 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
2. 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劳务,以及动漫企业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交易收入(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规定,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①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中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③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④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已经享受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执行本条规定。
71. 享受软件生产企业政策应满足什么条件?
《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了享受政策优惠的软件生产企业条件:1. 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 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 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 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 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 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 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 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 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72. 软件生产企业如何进行认定
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年审制度。年审不合格的企业,即取消其软件企业的资格,并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软件企业的认定和年审的组织工作由上级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主管部门授权的地(市)级以上软件行业协会或相关协会具体负责。软件企业的名单由行业协会初选,报经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并会签同级税务部门批准后正式公布。
73. 什么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申请认定应满足什么条件?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从事集成电路产品设计(含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下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集成电路产品,是指集成电路设计软件、电路(含国内企业自主设计而在境内确实无法生产需委托境外加工的集成电路产品)。申请认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是依法成立的以集成电路设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2. 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和人员等基本条件,其生产过程符合集成电路设计的基本流程、管理规范,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与能力;
3.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主设计产品的收入及接受委托设计产品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0%以上。
74.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何申请认定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产品的认定,由企业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①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申请表(请到地方税务部门联系索取);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③其他需要出具的有关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上报国家税务总局。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委托认定机构进行认定。
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的同时,应将有关材料送交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或经授权的地方半导体行业协会)备案。
75. 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享受什么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1)对我国境内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即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3)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上述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6)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
(7)经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进口料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享受保税政策。
76. 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应当具备两个条件:1. 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 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