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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完善小微企业信贷服务体系
2013-11-15 09:23:32   来源:   作者:

为贯彻国务院及央行、银监会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各项要求,农业银行近年来充分发挥服务小微企业的传统优势,不断完善小微企业信贷服务体系...

   为贯彻国务院及央行、银监会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各项要求,农业银行近年来充分发挥服务小微企业的传统优势,不断完善小微企业信贷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实体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截至2013年9月末,农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7827亿元,比年初增长19.3%,支持客户超24万户,贷款增速和增量连续4年实现“两个不低于”。

  为明确服务重点,完善信贷政策制度,农业银行今年相继出台了《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小微企业授信管理办法》和《小微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补充规定》,从基本制度、综合管理制度、信贷产品制度三个层面为小微企业量身打造了一套专门的信贷政策制度,支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为拓宽信贷服务范围,解决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门槛高、准入难的问题,农业银行采取调整准入标准、下放分类权限等措施,对小微企业客户准入予以政策倾斜,将客户分类权限全部授予一级分行及以下,进而将更多小微企业客户纳入农业银行信贷服务范围。

  针对小微企业规模小、资产少,通常难以在银行获得较高信用评级的实际情况,农业银行适当降低小微企业评级标准值,提高基准评级,调整有关政策,使评级方法更加契合小微企业经营特点,一大批第二还款来源充足、实际风险较低的小微企业的评级结果得到显著改善。

  为解决小微企业授信难的问题,农业银行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小微企业“量体裁衣”,创新设计了“订单法”、“收入法”、“现金流法”等7种授信额度核定方式,丰富实用的授信方法更加贴近市场、贴近客户、贴近需求。

  针对小微企业信贷需求“短、小、频、急”的特点,农业银行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小微企业办理简式贷、厂房贷等标准化信贷产品时,授信用信可同时办理;小微企业除增量授信及中长期贷款以外的信贷业务可不经会议审议;微型企业的小额信用需求,可通过个人信贷业务通道办理,手续更加简单,贷款更加便捷。

  按照专业经营、精细运作的原则,农业银行实行客户下沉战略,小微企业营销、调查、审查审批均在二级分行及以下完成。目前,农业银行在各一级分行特别是二级分行信贷审查审批中心设立专业的小微企业审查团队(岗位),专职负责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审查审批工作,实现了“一次调查、一次审查、一次审批”,有效提高了审查审批工作效率和质量。

  针对供应链、商圈、产业集群内的小微企业群体,农业银行专门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以优质大中型核心企业为依托,对其上下游小微企业通过“批量授信”模式进行批量营销、批量上报、批量审批业务,实行“信贷工厂”式运作。

  为了加强风险管理,农业银行强化对小微企业“三品、三表”的分析和应用,建设互联网融资平台挖掘企业经营信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要求信贷调查、审查、审批、用信及贷后管理各环节进一步明确风险管理责任,确保贷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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