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经研函【2026】3号
湖南省宏远经贸研究院关于诚邀合作设立市州分院的函
各有关单位、各界有志之士:
湖南省宏远经贸研究院是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20 号文件精神,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国内外经济贸易研究和经济贸易发展促进机构,是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之一,2015 年获全国中小企业首选服务商单位(综合类)。同时,我院还为政府部门经贸发展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研究院是与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水电能源行业分会共同办公,紧密协同服务企业,服务行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信部关于加快经贸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策部署,推进湖南省经贸发展研究与促进工作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全省资源、下沉服务重心、强化区域协同,湖南省宏远经贸研究院拟面向全省14个市州,公开诚邀有志之士、优质机构合作共建湖南省宏远经贸研究院市州分院,共同打造覆盖全省、联动高效、服务精准的经贸研究与产业促进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宗旨:
以服务地方经贸发展、赋能产业升级、促进产学研用融合为核心,依托总院品牌、资源、智库与项目优势,联合各市州本土力量,共建专业化、本地化、市场化的研究服务机构,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合作定位:
1.地方经贸智库:开展区域产业研究、政策解读、规划编制、课题调研、数据分析。同时,依托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报送工信部信息工作机制,协助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水电能源行业分会将行业、企业发展及在服务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困境、现状、解决方案和对策以及希望工信部的支持建议报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审核统一报送工信部。
2.政企服务枢纽:承接工信领域人才培养、技术技能提升、资质认证、科技评价与登记、信用评价与诚信认证、项目申报、投融资对接、招商引资等一体化服务。
3.资源协同节点:联动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龙头企业,推动产学研协同发展,促进成果转化与资源落地。
4.品牌共建窗口:统一使用“湖南省宏远经贸研究院XX市州分院”名称,规范运营、协同发展。
三、合作对象:
1.各市州具备良好信誉、资源渠道与运营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咨询机构、培训单位。
2.拥有政府资源、行业资源、市场渠道的团队或个人。
3.认同研究院发展理念,愿意长期深耕地方经贸服务事业的有志之士。
四、合作支持(总院赋能):
1.品牌授权:统一授牌、规范VI、官方背书,提升公信力与市场竞争力。
2.业务赋能:开放工信人才培训、专项技能认证、课题研究、项目服务等成熟业务体系。
3. 资源共享:共享专家智库、政策库、项目库、合作渠道与宣传平台。
4.运营支撑:提供标准化流程、管理制度、培训指导、市场推广与业务协同。
5.收益共赢:清晰合理的合作分成与长效激励机制,共同做大市场。
五、合作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总院各项管理制度。
2.具备固定办公场所、基本运营团队与市场拓展能力。
3.有良好社会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与违法违规记录。
4.认同总院发展战略,愿意共同投入、长期运营、规范管理。
六、合作流程:
1.意向申请:提交合作意向书、主体资质材料、团队与资源简介。
2.审核考察:总院对申请方进行资质审核、实地考察与综合评估。
3.洽谈签约:明确合作模式、权责、授权与收益机制,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4.授牌运营:统一授牌、备案公示,启动分院建设与业务开展。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南省宏远经贸研究院 ;联系电话:15116387248
官网:www.hyjm.org.cn; 地址: 湖南省商务厅大院11栋103室。
建圈强链、一城一席、资源整合、合作共嬴,诚邀各市州有识之士携手同行,共筑湖南经贸发展新高地,共谱区域协同发展新篇章!
湖南省宏远经贸研究院
2026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