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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9-02-13 09:56:20   来源:院企业信用征信办   作者:

关于开展企业信用征信及评价工作的函 各相关企业:我院是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20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委、局相关文件

                            

       关于开展企业信用征信及评价工作的函

 

各相关企业

我院是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20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委、局相关文件精神,经湖南省相关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国内外经济贸易研究与促进机构,是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的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同时是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企业信用评价服务平台指定的湖南征信机构(工作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 2020)》文件精神,根据商务部、国资委《关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发改财金〔2013〕920号)及国家发改委等44部委、局的相关文件要求和中小企协函【2015】10号,经协会受权我院负责湖南省内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是协会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将严格按照“申报、审核、初评、公示、终评”的程序进行。评价结果将在工信部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gov.cn、工信部指定的中国招标投标网www.cec.gov.cn、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官网www.chinasme.org.cn、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企业信用评价服务平台www.necep.cn及中国中小企业杂志备案与公示,对于信用等级较高、信誉良好的会员企业可使用国家商务信用LOGO进行产品宣传、名片宣传、媒体广告宣传,同时,协会将进行重点服务,并向国内外有关经济组织、行业协会、以及外国驻华使领馆重点推荐。按照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国资委协会办的有关规定,在保证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下,信用评价工作可合理收取相关费用,用于专家评审费、公示费、证牌工本费等。申报参加协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会员企业,需交纳信用评级服务费16800元,详细情况向我们工作人员咨询确认。

第三方评级机构收款账户:

 名:信畅(北京)信用评价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苹果园支行

 号:0200 2219 0920 0303 909

湖南省宏远经贸研究院企业信用征信办公室:

联系人:周厥忠  手机:15116387248

电话:0731-89920760

邮箱:hnjmyjy@163.com

网址:www.hyjm.org.cn

监督投诉电话:010-82292033  

 

附件1、企业信用评级申请表

 

              

 

 

 

  湖南省宏远经贸研究院

  2019年2月13     

 

 附件  行业信用评价说明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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