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商务厅(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开拓非洲市场,提升我出口非洲商品形象,保持外贸稳定增长和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商务部拟举办贝宁2014年中国商品展览会(以下简称贝宁展)。
贝宁展已举办了6届,自2013年开始为非商业性境外办展项目,享受国家财政支持,商务部将按照财政部相关标准对参展企业给予资金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时间:2014年8月25-28日(共4天)
二、展会地点:贝宁科特努“贝宁中国经济贸易发展中心”。该展馆为当地综合条件最好的展馆,位于市中心,交通便利。
三、主办单位:商务部
四、承办单位: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五、协办单位: 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中咨展览中心、贝宁中国经济贸易发展中心
六、展品范围
机电产品:包括食品包装及储藏设备、汽车和摩托车维修工具及零配件、小型发电机、五金工具、农机具、家电、数码产品、计算机、平板电脑、打印机及耗材、太阳能产品等;
轻工产品:包括厨房小家电、塑料制品、人造饰品、文具、办公用品、箱包、钟表、玩具、帐篷、假发、拖鞋、运动鞋、太阳镜;
纺织产品:包括印染布、T桖、牛仔裤、泳衣、服装、毛巾、家纺等;
医药产品:包括保健治疗仪、保健药、按摩器、抗疟疾药品、农药、日化用品、蜡烛、蚊香、杀虫剂、风油精等;
建筑材料:包括面砖、镜子、铝扣板、地板革、卫浴产品、灯具等;
食品:包括豆类、饼干、茶、番茄酱、罐头、蜂蜜、调料等。
七、展览规模:总面积约2000平方米,折合标准展位90个。
八、展品集货截止时间:2014年6月10日
九、展会费用:摊位费:8000元/摊位
报名费:3000元/单位
人员费:31000元/人
十、组展工作
为确保组展工作顺利进行,请协助开展以下工作:
(一)请结合本地特色及优势,针对市场需求,组织优质企业和优势产品参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杜绝假冒伪劣,力求实效。
(二)请于3月15日前将负责组展工作的联系人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报我局或中咨展览中心。
(三)参展报名截止于5月30日。请通知拟参展的企业于6月10日前做好展品运输集货准备。
联系方法:
联系人:外贸发展局 郭丹丹 翟丰玉
电 话:010-64515386,64404639
传 真:010-64515239
邮 箱:
sme@tdb.gov.cn中咨展览中心 赵祁 孔鹏
电 话:010-87758349,87758249
传 真:010-87758549
邮 箱:
zhaoqi@cefcexpo.com.cn湖南省宏远经贸研究院 周厥忠
电话:0731-89920760
传真:0731-89920750
邮箱:hnjmyj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