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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参加2014年第十二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的函
2014-02-21 17:28:15   来源:   作者: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哈萨克斯坦访问所达成的中哈经贸合作协议和上海合作组织非正式会议所达成的双边多边经贸合作协议, 为促进中哈及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贸易往来

             
                      关于邀请参加2014年第十二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的函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哈萨克斯坦访问所达成的中哈经贸合作协议和上海合作组织非正式会议所达成的双边多边经贸合作协议, 为促进中哈及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贸易往来,提升我与哈的贸易规模和水平,帮助中国企业开拓哈市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主办,商务部外贸发展局承办的“2014年笫十二届啥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将继续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举办,我中心受商务部贸发局委托将负责组织湖南企业参加。 哈萨克斯坦是中亚经济实力最强的国家,重工业基础雄厚,石油天然气矿产等自然资源丰富。近年来,哈经济发展迅速,大力发展制造业、农业、交通、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进口需求旺盛。商务部于2003年开始在哈萨克斯坦举办商品展览会,展会已汇聚大量中亚地区专业买家,并在中亚地区有了一定知名度。具体事宜如下:
     一、展会概况
    第十二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
    The 12th China Commodities Fair in Kazakhstan
    包括3个专项展:
    ----机械与车辆展区(Machinery & Vehicle Fair)
        机械产品、加工设备、车辆、工程机械、矿山机械、电气设备、电线电缆、泵阀、农机
    ----建材与家居展区(Building & Home Fair)
        五金工具、建材、灯具、卫浴及厨具、家具
    ----消费与电子类商品展区(Consumer Electronics and Household Goods Fair)
        日用品、纺织服装、鞋帽、箱包、食品、家电、电子产品
    展览时间:2014年5月23-26日(周五至周一)
              10:00-18:00(5月26日10:00-13:00) 
   布展时间:5月20-22日
   撤展时间:5月26日13:00以后和5月27日
展会地点:阿拉木图市阿达肯特展览中心(9A,9B,9C馆)
    展会性质:贸易类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承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囯商务部外贸发展局
    合作承办:哈萨克斯坦国家工商会
              阿拉木图中国机电产品展示中心
 三、收费标准与配置
    标准展位(3×3㎡): 22000 人民币
    室内光地:           2200人民币/㎡ 
  室外净光地:         2200人民币/㎡ 
   (组团单位按人民币支付)
   标准展位配置:3块立板、1张洽谈桌、3把椅子、1个柜子、2个层板、2个射灯、1个垃圾桶、地毯、中英或中俄文楣板(角摊2块楣板)。
室内光地配置(每9㎡):1张洽谈桌、3把椅子、1个垃圾桶。
    室外净光地与室外展览面积按1:4计。每个企业配1张洽谈桌、4把椅子、一个太阳伞、1个垃圾桶。
 四、报名及参展规定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即接受报名,参展企业可登陆:www.hyjm.org.cn下载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30日。请有意参展企业填写好参展申请表(附件1),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传真至我中心。
五、展会宣传推广和邀请客商计划
   电视报刊杂志宣传推广:在哈萨克斯坦有关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杂志及中亚其他四国电视、报纸、贸易杂志等,全面宣传推广、刊登广告。 
   中亚国家贸易和行业机构渠道:与哈萨克斯坦以及其它国家工商会和贸易促进机构合作,邀请采购商。 
   直邀:面向哈萨克斯坦主流客商拜会邀请和推广,以电子邮件、直邮等方式向中亚地区目标买家、进口商等发放展会宣传资料和邀请函;在哈主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直接面向批发商和采购商推广展会。
   其他宣传:在中亚国家召开新闻发布会推介,在阿拉木图市商业区、展馆、酒店及户外推广宣传。
六、展会服务
   (一)统一免费办理参展企业境外邀请函(2人/每摊位或每9㎡)。
   (二)参展企业信息免费会刊登录(包括企业中俄文或中英文名称、参展展品、联系人、电话、传真、电邮)。
   (三)推荐展品运输、特装、服务单位。
   (四)在展会现场为组团单位提供办公室。设立客商报到处、展会服务中心、休息餐饮区。提供翻译、复印、打印、餐饮、展品包装搬运等服务。
   (五)主办机构成立展览现场工作协调组,为展团和参展企业提供服务,协调布展撤展和常规保安,负责现场咨询和客商报到接待,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展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七、展会补贴、人员费用
凡符合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补助的参展企业,按商务部2010年补贴标准展后统一由商务部外贸发展局核准补贴。人员费用根据参展人员数另行通知,请各相关单位、企业积极组织参加。
八、付款方式
请参展企业报名后将展位费付如下指定帐户:
单位名称: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长安街支行
银行帐户:0200053419014430102
请参展人员费付如下指定帐户
单    位: 湖南省宏远经贸研究院
开户名称:湖南省宏远经贸研究院(普通合伙)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晓园支行
帐    号:731904171310101
九、联系人及电话:
湖南省经济贸易促进中心(湖南省宏远经贸研究院)
 电话:0731-89920760;89920750  传真:89920750       
联系人: 童佳    13548786351                                      
周厥忠   18673106192   15116387248
邮箱:hnjmyjy@163.com
 

 
                              二0一四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2014笫十二届哈萨克斯坦(中囯)商品展览会参展表  http://www.hyjm.org.cn/uploadfile/2014/0221/201402210530086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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